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 原取得的资格仍有效

时间:2018-02-05 13:0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140 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 原取得的资格仍有效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了包括教师、注册会计师等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
  

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 原取得的资格仍有效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了包括教师、注册会计师等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在此140项国家职业资格中包括教师、法律职业、注册会计师、拍卖师、医生、护士执业等41项纳入职业资格,意味着这类职业需要“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目录中部分原有的职业资格虽被取消,原来取得的这些职业资格仍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