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决定自2018年9月7日起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共计31项。其中,取消三级四级实验室申请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资格初审、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等25项,调整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认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等6项。
具体可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责任编辑:admin)市政府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决定自2018年9月7日起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共计31项。其中,取消三级四级实验室申请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资格初审、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等25项,调整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认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等6项。
具体可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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