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工作也有养老保障 城镇养老保险试点467天回顾

时间:2012-10-11 08:55来源:未知 作者:fy002 点击:
2011年7月1日我国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这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已试点运行467天。没工作也有养老保障。
  

没工作也有养老保障 城镇养老保险试点467天回顾

2011年7月1日我国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至2012年10月10日,这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已试点运行467天。没工作也有养老保障。

2011年6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在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上庄严承诺,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低而且很不稳定,有的甚至没有收入,靠个人积累养老十分困难,政府有责任建立一套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分担他们养老的经济风险。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为基础养老金部分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加发),个人养老金部分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意见》规定,除参保的城镇居民自愿按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多缴多得外,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填补了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最后一个“盲点”。之前,我国城镇职工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10年底参保职工已达2.57亿,农民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到2010年底参保人数达1.43亿。至此,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了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农村居民及城市无业居民或不稳定就业人群,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

467天为了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

15个月,467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快马加鞭”。

2011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

同年7月,批复27个省、自治区的1902个县和4个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首批国家城居保试点,并新增第三批国家新农保试点县1076个,覆盖面达到60%以上,其中老少边穷地区覆盖面达到85%以上。

2011年年底,8个省的155个县自行开展了城居保试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海南、重庆、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已经实现了两项制度全覆盖。

截至2012年3月底,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纳入国家试点的1914个新农保试点县、1902个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和4个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保人数达到3.43亿人,其中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人数9543万人。

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还有18个省份的345个县自行开展新农保试点,11个省份的181个县自行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16个省份已经实现制度全覆盖,10个省份统一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上地方自行试点,总参保人数达到3.76亿人,其中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人数1.07亿人。

2012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在京召开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

2012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年底要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这两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全覆盖,是本届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一个庄严承诺。为了保证这个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巩固已有试点地区的制度建设的同时,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一是把尚未纳入试点的862个县区全部纳入了覆盖计划;二是提前对专业人员培训和基层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动员;三是开展了全覆盖的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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