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时间:2019-05-31 18:5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2019年底前合并实施。《意见》中提了四个“统一”和一个“不变”:

●四个“统一”

1、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2、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3、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

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

●一个“不变”——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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